詩小雅斯干文選
秩秩斯干二十五寒、幽幽南山二十八山。如竹苞五肴矣、如松茂十九侯矣。兄及弟矣、式相好三十二晧矣、無相猶十八尤矣。 干-aan,山-reen,元部。苞-ruu,好-uu,茂-u,猶-u,幽部。前二句以平聲爲韻,後四句以平去爲韻。 似續妣祖十姥、築室百堵十姥、西南其戶十姥。爰居爰處八語、爰笑爰語八語。 祖-aa,堵-aa,戶-waa,處-j?,語-j?,魚部,此章通以上聲爲韻。 約之閣閣十九鐸、椓之橐橐十九鐸。風雨攸除九御、鳥鼠攸去九御、君子攸芋十虞。 閣-aak,橐-waak,鐸部。除-j?,去-j?,芋-j?,魚部。前二句入聲相押,後三句以平去爲韻。 如跂斯翼二十四職、如矢斯棘二十四職、如鳥斯革二十一麥。如翬斯飛八微、君子攸躋十二齊。 翼-?k,棘-r?k,革-r??k,職部。飛-?i,躋-ii,微脂合韻。前三句入聲相押,後二句平聲相押。 殖殖其庭十五青、有覺其楹十四清、噲噲其正十四清、噦噦其冥十五青、君子攸寧十五青。 庭-ee?,楹-e?,正-e?,冥-ee?,寧-ee?,耕部。此章通以平聲爲韻。 下莞上簟五十一忝、乃安斯寢四十七寢。乃寢乃興十六蒸、乃占我夢一送。吉夢維何七歌、維熊維羆五支、維虺維蛇五支。 簟-iim,寢-im,侵部。興-??,夢-??,蒸部。何-aai,羆-rai,蛇-ai,歌部。前二句上聲相押,三四句平去相押,後三句平聲相押。 大人占之。維熊維羆五支、男子之祥十陽。維虺維蛇五支、女子之祥十陽。 交韻,羆-rai,蛇-ai,歌部。祥-a?,祥-a?,陽部。通以平聲爲韻。 乃生男子、載寢之牀十陽、載衣之裳十陽、載弄之璋十陽。其泣喤喤十二庚、朱芾斯皇十一唐、室家君王十陽。 牀-ra?,裳-ra?,璋-ra?,喤-wraa?,皇-waa?,王-wa?,陽部。通以平聲爲韻。 乃生女子、載寢之地六至、載衣之裼、載弄之瓦三十五馬。無非無儀五支、唯酒食是議五寘、無父母詒罹五支。 地-eei,瓦-raai,儀-rai,議-rai,罹-ai,歌部,平上去爲韻。 參考顧炎武《詩本音》王力《詩經韻讀》張富海《上古韻母與中古韻母對照表》 《斯干》九章,四章章七句,五章章五句。 斯干,宣王考室也。 考,成也。德行國富,人民殷眾而皆佼好,骨肉和親,宣王於是築宮廟群寢,既成而釁之,歌《斯干》之詩以落之,此之謂成室。宗廟成則又祭祀先祖。 I.秩秩斯干,幽幽南山。 (秩秩斯干,幽幽南山)興也。秩秩,流行也。干,澗也(此謂假借)。幽幽,深遠也。 興者,喻宣王之德,如澗水之源,秩秩流出無極已也。國以饒富,民取足焉,如於深山。 如竹苞矣,如松茂矣。 苞,本也。 言時民殷眾如竹之本生矣,其佼好又如松柏之暢茂矣。 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猶矣。 猶,道也。 猶,當作瘉。瘉,病也。言時人骨肉用是相愛好,無相詬病也。 《說文》秩,積皃。段注:積之必有次敘成文理。是曰秩。《詩·假樂》《傳》曰:秩秩、有常也。《斯干》《傳》曰:秩秩、流行也。《巧言》《傳》曰:秩秩、進知也。《賓之初筵》《傳》曰:秩秩然肅敬也。《釋訓》曰:條條、秩秩、智也。又曰:秩秩、淸也。皆引伸之義也。 《說文》澗,山夾水也。段注:《釋山》《毛傳》皆云。《小雅》秩秩斯干。毛云:干、澗也。此謂《詩》假借干爲澗也。 《說文》瘉,病瘳也。段注:《釋詁》及《小雅·角弓》《毛傳》皆曰:瘉、病也。渾言之謂瘳而尙病也。許則析言之謂雖病而瘳也。凡訓勝、訓賢之愈皆引伸於瘉。愈卽瘉字也。 II.似續妣祖, 似,嗣也。(此謂假借) 似,讀如巳午之巳。巳續妣祖者,謂巳成其宮廟也。妣,先妣姜嫄也。祖,先祖也。 築室百堵,西南其戶。 (西南其戶)西鄉戶、南鄉戶也。 此築室者,謂築燕寢也。百堵,百堵一時起也。天子之寢有左右房,西其戶者,異於一房者之室戶也。又云南其戶者,宗廟及路寢,制如明堂,每室四戶,是室一南戶爾。 爰居爰處,爰笑爰語。 爰,於也。於是居,於是處,於是笑,於是語。言諸寢之中,皆可安樂。 《說文》似,像也。段注:《詩·斯干》《裳裳者華》《卷阿》《江漢》《傳》皆曰:似、嗣也。此謂似爲嗣之假借字也。《斯干》似續妣祖,《箋》云:似讀爲巳午之巳。巳續妣祖者、謂巳成其宮廟也。此謂似爲巳之假借字也。 《說文》巳,巳也。段注:《小雅·斯干》《箋》云:似讀爲巳午之巳。巳續妣祖者、謂巳成其宫廟也。此可見漢人巳午與巳然無二音。其義則異而同也。 III.約之閣閣,椓之橐橐。 約,束也。閣閣,猶歷歷也(閣讀如洛)。橐橐,用力也。 約,謂縮板也。椓zhuó,謂?liù土也。 風雨攸除,鳥鼠攸去,君子攸芋。 芋,大也。(此謂芋同訏) 芋,當作幠hū。幠,覆也。寢廟既成,其牆屋弘殺則風雨之所除也;其堅緻則鳥鼠之所去也;其堂室相稱則君子之所覆蓋。 《說文》芋,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芌也。段注:《口部》曰:吁、驚也。《毛傳》曰:訏、大也。凡于聲字多訓大。芋之爲物。葉大根實。二者皆堪駭人。故謂之芋。其字从艸于聲也小雅。君子攸芋。《毛傳》:芋、大也。謂居中以自光大。《箋》云:芋當作幠。 IV.如跂斯翼, (如跂斯翼)如人之跂竦翼爾(也)。 如矢斯棘,如鳥斯革, 棘,稜廉也。革,翼也。(此謂革即??之假借,韓詩正作??,云翅也。) 棘,戟也。如人挾弓矢戟其肘,如鳥夏暑希革張其翼時。 如翬斯飛,君子攸躋。 躋,升也。 伊洛而南,素質五色皆備成章曰翬。此章四如者,皆謂廉隅之正,形貌之顯也。翬者,鳥之奇異者也,故以成之焉。此章主於宗廟,君子所升祭祀之時。 V.殖殖其庭,有覺其楹。 殖殖,言平正也。有覺,言高大也。 覺,直也。 噲噲其正,噦噦其冥, 正,長也。冥,幼也。(正,長;冥,窈也。) 噲kuài噲,猶快快也。正,晝也。噦huì噦,猶煟煟也。冥,夜也。言居之晝日則快快然,夜則煟煟然,皆寬明之貌。 君子攸寧。 此章主於寢,君子所安,燕息之時。 VI.下莞上簟,乃安斯寢。 莞,小蒲之席也。竹葦曰簟。寢既成,乃鋪席,與群臣安燕爲歡以落之。 乃寢乃興,乃占我夢。 (乃占我夢)言善之應人也。 興,夙興也。有善夢則占之。 吉夢維何?維熊維羆,維虺維蛇。 熊羆之獸,虺蛇之蟲,此四者,夢之吉祥也。 VII.大人占之: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 大人占之,謂以聖人占夢之法占之也。熊羆在山,陽之祥也,故爲生男。虺蛇穴處,陰之祥也,故爲生女。 VIII.乃生男子,載寢之牀。載衣之裳,載弄之璋。 半珪曰璋。裳,下之飾也。璋,臣之職也。 男子生而臥於牀,尊之也。裳,晝日衣也。衣以裳者,明當主於外事也。玩以璋者,欲其比德焉。玉以璋者,明成之有漸。 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 皇,猶煌煌也。芾者,天子純朱,諸侯黃朱。室家,一家之內。宣王所生之子,或且爲諸侯,或且爲天子,皆將佩朱芾煌煌然。 《說文》弄,玩也。从廾玉。段注:《玉部》曰:玩、弄也。《小雅》載弄之璋。《左傳》曰:弱不好弄。又曰:君以弄馬之故。國語曰:還弄吳國於股掌之上。 IX.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tì,載弄之瓦。 裼,褓也(韓詩作??,正字也。此假裼襲字爲之。)。瓦,紡塼也。(紡塼,俗謂之?。) 臥於地,卑之也。褓,夜衣也。明當主於內事。紡塼,習其所有事也。 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 (無儀)婦人質,無威儀也。罹,憂也。 儀,善也。婦人無所專於家事。有非,非婦人也。有善,亦非婦人也。婦人之事,惟議酒食爾,無遺父母之憂。 《說文》??,緥也。从衣啻聲。詩曰:載衣之??。段注:《小雅·斯干》曰:載衣之裼。《傳》曰:裼、褓也。此謂裼即??之假借字也。易聲啻聲古音同在十六部(支部)。故借但裼字爲字。《釋文》曰:《韓詩》作褅。褅、《集韵》云或??字。韓詩用正字。毛詩用假借字也。緥者、小兒衣也。 《說文》專,六寸簿也。从寸叀聲。一曰專,紡專。段注:《小雅》乃生女子,載弄之瓦。毛曰:瓦,紡專也。糸部紡、網絲也。網絲者、以專爲錘。《廣韵》曰。紡錘是也。今專之俗字作甎、塼。以專爲嫥壹之嫥。《廣韵》曰:擅也、單也、*也、誠也、獨也、自是也。 《說文》儀,度也。从人義聲。段注:度、法制也。《毛傳》曰:儀、善也。又曰:儀、宜也。又曰:儀、匹也。其義相引伸。《肆師職》曰:古書儀但爲義。今時所謂義、古書爲誼。按如《文王》《傳》曰:義、善也。此與《釋詁》及《我將》《傳》儀、善也正同。謂此義爲儀之假借字也。古音在十七部(歌部)。 周城 寢廟 (錢玄《三禮通論》) 《斯干》九章,首章七句,二章、三章、四章、五章章五句,六章七句,七章五句,八章、卒章章七句。 正義曰:作《斯干》詩者,宣王考室也。考,成也。宣王既德行民富,天下和親,乃築廟寢成,而與群臣安燕而樂之。此之謂成室也。人之所居曰室,宮寢稱室,是其正也。但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爲先,故鄭以爲亦修宗廟,室是總稱,言室足以兼之。毛傳不言廟。王肅云:「宣王修先祖宮室,儉而得禮。」孫毓云:「此宣王考室之詩,無作宗廟之言。」孫、王並云述毛,則毛意此篇不言廟也。築室必先修廟,但作者言不及耳。經雖皆是考室之事,正指其文,則「乃安斯寢」是也。故箋云:「寢既成,乃鋪席與群臣安燕爲歡以樂之。」是考室之事也。 宣王中興,賢君其所以作者,非欲崇飾 ,妨害民務,國富民豐乃造之耳。故 首章言天下親富,二章乃作之,三章言作之攻堅,四章言得其形制,五章言庭室寬明,六章乃言考之也。既考之後,居而寢宿。下至九章,言其夢得吉祥,生育男女,貴爲王公,慶流後裔,因考室而得然,故考室可以兼之也。 箋「考成」至「先祖」。 正義曰:「考,成」,《釋詁》文。 德行者,即「秩秩斯干」是也。國富者,「幽幽南山」是也。人民殷眾,而皆佼好,次二句是也。骨肉和親,既下三句是也。宣王承亂離之後,先務富民。民富情親,乃使之築宮廟群寢。築作既成,其廟則神將(休)[依]焉,則以禮舋塗之。其寢則王將居焉,設盛食燕群臣,歌《斯干》之詩以歡樂之。此之謂成室也。言成者,非直築成而已,通謂國富民和,樂共作力,以成其事。廟則既爲舋禮,使神得安焉。室則既爲歡燕,使人得處焉。人神各有攸處,然後謂之爲成,故言「此之謂成室」以結之。 《說文》云:「舋,血祭也。」賈逵云:「殺而以血塗鼓謂之舋鼓。」則舋者,以血塗之名。《雜記下》曰:「成廟則舋之。其禮,雍人拭羊,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是舋廟禮也。昭四年《左傳》叔孫爲孟丙作鐘,「饗大夫以落之」。服虔云:「舋以豭豚爲落。」則又一名落,蓋謂以血澆之也。《雜記》云:「路寢成,則考之而不舋。」注云:「設盛食以落之。」即引《檀弓》「晉獻文子成室,諸大夫發焉」。是樂之事。下箋亦云「安燕爲歡以樂之」,是也。 據經「乃安斯寢」,是考室之事,而於經無舋廟之文。鄭云「而舋之」者,鄭以似續妣祖,爲築宮廟,廟成必當舋。室尚燕樂,明廟舋可知也。《雜記》之文,廟成則舋,寢成則考,此序言「考室」,箋得兼云舋廟者,此考之名,取義甚廣,乃國富民殷,居室安樂,皆是考義,猶《無羊》云「考牧」,非獨據一燕食而已,故知考室之言,可以通舋廟也。 言歌《斯干》之詩以樂之者,歌謂作此詩也。宣王成室之時,與群臣燕樂,詩人述其事以作歌,謂作此詩。《斯干》所歌,皆是當時樂事,故云「歌《斯干》之詩以樂之」,非謂當樂之時已有《斯干》可歌也。 本或作「落」,以舋又名「落」,定本、《集注》皆作「落」,未知孰是。 云「宗廟成,則又祭先祖」,敘「君子攸躋」之言。箋以躋謂升廟祭祀,故又言此以敘之。 I.「秩秩」至「猶矣」。 毛以爲,秩秩然出無極已者,此澗水之流也。以興施無有窮者,此宣王之德也。言王德之無窮,猶澗水流之不竭。幽幽然深遠,材物豐積者,南山也。以興貨殖盈足者,王國也。王貨物豐殖,民用饒足,亦似深山之有材也。民既豐富,得以生長,故其民眾多,如竹之叢生,根本之眾矣。其長大又佼好,如松木之葉,常冬夏暢茂,無衰落矣。其兄與弟矣,用能相好樂矣,無相責以道矣。 鄭唯無相詬病爲異。餘同。 傳「干澗」。 正義曰:《釋山》云:「夾水曰澗。」不訓干爲澗,正以秩秩宜爲流貌。斯干共秩秩連文,與南山相對,故知干爲澗也。《漸卦》鄭注云「干,謂大水之傍,故停水處」者,彼以鴻之所居,故爲舊停水處,與此異也。 箋「國以」至「深山」。 正義曰:言宣王國富民又饒足,取則有之,如於山之取材,故以喻焉。言國富者,國以民爲體,正謂民間饒足,非聚財於官,民取官材也。 箋「言時民」至「茂矣」。 正義曰:以竹言苞,而松言茂,明各取一喻。以竹筍叢生而本穊(jì稠密),松葉隆冬而不凋,故以爲喻。其實竹葉亦冬青。《禮器》曰:「如竹箭之有筠,如松柏之有心,故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是也。 傳「猶道」。 正義曰:《釋詁》文。 箋「猶當」至「詬病」。 正義曰:箋以「相猶」與「相好」對文,言「無相猶矣」當謂無相惡之事。若相責以道,未是傷義賊恩。雖無此事,未足多善,不當舉以爲詠也。《角弓》曰:「不令兄弟,交相爲瘉。」則相病是兄弟之惡事。猶(喻幽)、瘉(疑侯)聲相近,故知字誤也。言詬罵相病害也。 II.「似續」至「爰語」。 毛以爲,言王既能使國富和親,則又嗣續先祖先妣之功,故築其居室,百堵皆起,或西其戶,或南其戶。言路寢(正寢、正廳)群室皆作之也。作之既成,乃於是居,於是處,於是笑,於是語焉。先「妣」後「祖」者,取會韻也。又以下有男女安寢之事,故兼云先妣。 鄭以爲,宣王既以於國門之左,在巳之地,繼續立先妣姜嫄、先祖后稷以下之廟。然後乃宮內築燕寢之室,百堵同時起之,比一房之室爲西其戶,比宗廟路寢(是)[之]室爲南其戶,於是燕寢之中,居處笑語焉。燕寢言築及百堵之戶,則宗廟與明堂路寢,亦築而同時有戶制可知。宗廟言所立之地,則燕寢亦有其處,各舉義韻以言耳。 箋「似讀」至「先祖」。 正義曰:箋以似、續同義,不須重文,故似讀爲巳午之巳。巳與午比辰,故連言之。直讀爲巳,不云字誤,則古者似、巳字同。「於穆不巳」,師徒異讀,是字同之驗也。《周禮》左宗廟,在雉門外之左,門當午地,則廟當巳地也。謂既在巳地,而續立其妣祖之廟,然後營宮室,故云謂巳成其宮廟也。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爲先,故知巳成其宮廟乃築室也。 知妣是先妣姜嫄者,以特牲、少牢祭祀之禮,皆以其妃配夫而食,無特立妣之廟者。《春官·大司樂職》「舞《大護》以享先妣,舞《大武》以享先祖。」妣先於祖,用樂別祭,則周之先妣有不系於夫而特立廟矣。《閟bì宮》《生民》說姜嫄生后稷以配天,爲周 業,則周之先妣特立廟者,唯姜嫄耳。此妣文亦在祖上,故知是姜嫄也。祖,先祖,不斥號謚,則后稷、文、武兼親廟亦在其中。《司樂》七廟同用樂,言先祖以總之,明先祖之文兼通諸廟也。 傳「西鄉戶南鄉戶」。 正義曰:傳不言此爲路寢之制,則此據天子之宮,其室非一。在北者南戶,在東者西戶耳。推此有東向戶、北向戶,故孫毓云:「猶南東其畝。」 箋「此築」至「南戶」。 正義曰:以上爲立廟,故此爲居室。然「似續妣祖」之言,文中不容路寢,則「築室百堵」,路寢亦宜在焉。獨言此築室謂築燕寢者,路寢作與燕寢同時,而制與宗廟相類。此「西南其戶」,非路寢之制,故特言燕寢。其路寢,文雖不載,亦作之可知。言天子之寢有左右房者,以天子之燕寢,即諸侯之路寢。禮,諸侯之制也,有夾室。又《士喪禮》小斂,「婦人髽zhuā於室」,而《喪大記》諸侯之禮云:「小斂,婦人髽帶麻於房中。」以《士喪》男子括發在房,婦人髽於室,無西房故也。《士喪禮》婦人髽於室,在男子之西,則諸侯之禮,婦人髽於房,亦在男子之西,是有西房矣。有西房自然有東房,是諸侯路寢有左右房也。天子路寢既制如明堂,自然燕寢之制當如諸侯路寢,故知天子之燕寢有左右房也。既有左右,則室當在中,故西其戶者,異於一房之室戶也。大夫以下無西房,唯有一東房,故室戶偏東,與房相近。此戶正中比之,爲西其戶矣。知大夫以下止一房者,以《鄉飲酒義》云:「尊於房戶之間,賓主共之。」由無西房,故以房與室戶之間爲中也。但大夫禮直言房,不言東西,明是房無所對故也。若然,《特牲》云「豆籩鉶在東房」者,鄭注云:「謂房中之東,當夾北,非對西戶也。」《鄉飲酒記》云:「薦出自左房。」《鄉射記》云「出自東房」者,以《記》人以房居東在左,因言之。《記》非經,無義例也。又解南其戶者,宗廟及路寢制如明堂,每室四戶,是燕寢之室,獨一南戶耳,故言西其戶也。知宗廟及路寢制如明堂者,《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明堂。」又《月令》說明堂,而季夏云:「天子居明堂太廟。」以明堂制與廟同,故以太廟同名其中室,是宗廟制如明堂也。又宗廟象生時之居室,是似路寢矣,故路寢亦制如明堂也。又《匠人》云:「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注云:「世室,宗廟也。」重屋者,王宮正室,若大寢也。明堂者,明*教之堂也。此三者不同,而三代各舉其一,是欲互以相通,故鄭云:「此三者,或舉宗廟,或舉王寢,或舉明堂,互言之,以明其同制。」是宗廟及路寢制如明堂也。彼三者並陳,此言如明堂者,以周制舉明堂爲文,故以宗廟及路寢制如之也。彼文說世室曰「五室四傍兩夾窗」。注云:「窗,助戶爲明也。」每室四戶八窗,以言四傍,是四方傍開。又云「兩夾窗」,是一戶兩窗夾之。以此知每室四戶也。宣王都在鎬京,此考室當是西都宮室。《顧命》說成王崩,陳器物於路寢,云:「胤之舞衣、大貝、鼖fén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東房。」若路寢制如明堂,則五室皆在四角與中央,而得左右房者,《鄭志》答趙商云:「成王崩之時,在西都。文王遷豐,作靈臺、闢雍而已,其餘猶諸侯制度。故喪禮設衣物之處,寢有夾室與東西房也。周公攝*,致太平,制禮作樂,乃立明堂於王城。」如鄭此言,則西都宗廟路寢依先王制,不似明堂。此言如明堂者,《鄭志》答張逸云:「周公制禮土中,《洛誥》『王入太室祼』,是也。《顧命》成王崩於鎬京,承先王宮室耳。宣王承亂,未必如周公之制。」以此二答言之,則鄭意以文王未作明堂,其廟寢如諸侯制度。乃周公制禮,建國土中,以洛邑爲正都。其明堂廟寢,天子制度,皆在王城爲之。其鎬京則別都耳。先王之宮室尚新,周公不復改作,故成王之崩,有二房之位,由承先王之室故耳。及厲王之亂,宮室毀壞,先王作者,無復可因。宣王別更修造,自然依天子之法,不復作諸侯之制,故知宣王雖在西都,其宗廟路寢皆制如明堂,不復如諸侯也。若然,明堂,周公所制,武王時未有也。《樂記》說武王祀乎明堂者,彼注云「文王之廟爲明堂制」。知者,以武王既伐紂爲天子,文王又已稱王,武王不得以諸侯之制爲父廟,故知爲明堂制也。 箋「於是」至「安樂」。 正義曰:居、處義同。以寢非一,散言之耳。此文雖承燕寢之下,理亦兼有路寢。《周禮》注云:「王路寢一,小寢五。」下又「后六宮。」此文亦可兼之,故云「諸寢之中,皆可安樂」。 III.「約之」至「攸芋」。 毛以爲,王本作群寢之時,以繩約縮之,繩在板上歷歷然。均謂繩均,板直則墻端正也。既投土於版,以杵椓築之,皆橐橐然用力。勤力而築,則墻牢固也。至若王寢既成,其墻屋弘殺,則風雨之所除。其築作堅緻,則鳥鼠之所去。君子於是居中,所以自光大也。 鄭以爲,總宮廟群寢,下句「君子之所覆蓋」爲異。 箋「約謂」至「?土」。 正義曰:《綿》云「縮板以載」,是鄭所據也。縮約皆謂以繩纏束之,若今之墻袵也。此「椓之橐橐」,猶《綿》云「築之登登」,故傳皆以爲用力如椓杙yì之椓,正謂以杵築之也。言椓謂?土者,取壤土投之板中,?使平均,然後椓之也。?者,以手平物之名,故字從手。 傳「芋大」。 正義曰:孫毓云:「宮室既成,君子處之,所以爲自光大。」 箋「芋當」至「覆蓋」。 正義曰:芋作當「幠」,讀如亂。如此,幠以聲相近,故誤耳。「幠,覆也」,鄭以義言之。《爾雅》無此訓也。以下「攸躋」爲君子所升,「攸寧」爲君子所安,則知此爲君子所覆,故云「其堂室相稱,則君子之所覆蓋」,故反以類上,去鳥鼠,除風雨,文勢同也。 IV.「如跂」至「攸躋」。 毛以爲,言宮室之制,如人跂足竦此臂翼然,如矢之鏃有此稜廉然,如鳥之舒此革翼然,如翬之此奮飛然。宮室如此之美,君子所以升處也。矢、鳥、翬指形言之。如跂不言人者,義取於跂,言跂則人可知也。又人手似鳥翼以爲韻。言跂翼則如人弭手直立,以喻屋壁之上下正直也。言如矢稜廉,以喻四隅廉正也。其斯革、斯飛,言簷阿之勢似鳥飛也。翼言其體,飛象其勢,各取喻也。 鄭以此章論宗廟,「如矢斯棘」,如人挾弓矢戟其肘,亦喻之稜廉;「君子攸躋」,言升祭,爲異耳。 傳「棘稜廉」。 正義曰:言稜廉,則指矢鏃之角爲棘焉。蓋古有此名。 箋「棘戟」至「翼時」。 正義曰:古語謂棘爲戟,故《明堂位》曰:「越棘大弓。」隱十一年《左傳》曰:「子都拔棘」皆戟也。言如人挾弓矢戟其肘者,謂射者左手弣fǔ弓,而右手彎之,則戟其肘,謂右手之肘,亦喻室之外廉隅也。如鳥夏暑又布革張其翼者,《堯典》曰:「仲夏,鳥獸希革。」注云:「夏天期效鳥獸毛疏皮見。」則言革者,謂夏暑毛希,皮革露見。於此之時,必舒其羽翼,故不言翼而言革,解其言革之本意。 傳「躋升」。 正義曰:《釋詁》文。孫毓云:「君子之所升處。」 箋「伊洛」至「之時」。 正義曰:「伊洛而南,素質,五色皆備成章,曰翬」,《釋鳥》文。李巡曰:「素質,五采備具,文章鮮明。」雉白質,五色爲文。鳥如此色者希,故云「鳥之奇異者,故以成之」,解比象既多,最後言翬意也。下云「君子攸寧」,是寢息其中。此言「攸躋」,則是君子升下登上之辭。王所尊者,唯宗廟耳,故知此章主宗廟,言祭祀之時。下章主寢室,言燕息之時。 V.「殖殖」至「攸寧」。 毛以爲,殖殖然平正者,其宮寢之前庭也。有覺然高大者,其宮寢之楹柱也。言宮寢庭既平正,楹又高大,宣王之所與翔列聚集於此者,皆是(讓)[懷]德有禮之士。噲噲然寬博,其群臣之長者。噦噦然閑習,其群臣之幼者。長幼有禮,君子所以安也。 鄭以爲,言寢室殖殖然其庭平正,有調直者其楹柱。庭平柱直,處所寬明。[故]快快然其晝日居之也,煟煟然其夜冥居之也。院寬室明,晝夜俱快,君子之所安息也。 傳「有覺言高大」箋「覺直」。 正義曰:覺之爲訓爲大爲直,故《禮記》注云:「覺,大也,直也。」傳以屋之爲美,在於高大,箋以柱之爲善,貴於調直,故異訓也。 傳「正長冥幼」。 正義曰:「正,長」,《釋詁》文。「冥,幼」,《釋言》文。王肅云:「宣王之臣,長者寬博噲噲然,少者閑習噦噦然。夫其所與翔於平正之庭,列於高大之楹,皆少長(讓)[懷]德有禮之士,所以安也。」傳意或然。而本或作「冥,窈」者,《爾雅》亦或作窈。孫炎曰:「冥,深闇之窈也。」某氏曰:「《詩》云:『噦噦其冥。』」爲冥窈於義實安,但於「正,長」之義不允,故據王注爲毛說。冥所以得爲幼者,郭璞曰「幼稺者冥昧」也。 箋「噲噲」至「之貌」。 正義曰:箋以此說宮室之形狀,庭楹之平直,不得有長幼之義,故以正爲晝,冥爲夜,快快、煟煟爲室(宮)[宇]寬明之貌。 VI.「下莞」至「維蛇」。 正義曰:宣王命人下鋪莞蒲,上施簟席,乃與群臣安燕爲歡樂於此寢室之中。歡樂已訖,乃於其中寢寐焉。至晨乃興起焉。於寐時有夢,乃占我所夢之事。其吉夢維何事乎?維夢見熊羆與虺蛇耳。言乃占我夢者,王自言已夢,命人占之。下云「大人占之」,乃是他人爲王占夢也。言吉夢者,當時未有吉凶,據後占之爲吉,故探言焉。此「乃安斯寢」之下無傳,毛氏爲燕以否,未可明也。 箋「莞小蒲」至「落之」。 正義曰:《釋草》云:「莞,苻蘺。」某氏曰:「《本草》云:『白蒲一名苻蘺,楚謂之莞蒲。』」郭璞曰:「今西方人呼蒲爲莞蒲。今江東謂之苻蘺,西方亦名蒲,用爲席。」言小蒲者,以莞、蒲一草之名,而《司几筵》有莞筵、蒲筵,則有大小,爲席精麤,故得爲兩種席也。知莞用小蒲者,以《司几筵》設席,皆麤者在下,美者在上。其職云:「諸侯祭祀之席,蒲筵繢純,加莞席紛純。」以莞加蒲,明莞細而用小蒲,故知「莞,小蒲之席」也。 竹葦曰簟者,以常鋪在上,宜用堅物,故知竹簟也。且《詩》每云簟茀用爲車蔽,是竹簟可知。以此考室之詩,室之初成,當有燕樂,故爲寢室既成,鋪席與群臣安燕爲歡以樂之也。定本作「落」。此下莞上簟,雖是與群臣燕樂之席,其室內寢臥衽席亦當然也。《士喪禮》者,士禮也,云「下莞上簟,衽如初」,則平常皆莞簟也。其寢臥之席,自天子以下,宜莞簟同。 傳「言善之應人」。 正義曰:夢者,應人之物,善惡皆然。此據下文言吉夢,故云「善之應人」也。故《占夢》云:「獻吉夢於王。」又曰:「乃舍萌於四方,以贈惡夢。」是夢有善惡也。 箋「熊羆」至「吉祥」。 正義曰:以熊羆四足而毛,謂之獸。虺蛇無足之物,故謂之蟲也。生男女之徵,故四者夢之吉祥。《釋獸》云:「羆如熊,黃白文。」舍人曰:「羆如熊,色黃白也。」郭璞曰:「似熊而長頭高腳,猛憨多力,能拔樹木。關西呼曰貑jiā羆。」《釋魚》云:「蝮虺,博三寸,首大如擘。」舍人曰:「蝮,一名虺。江淮以南曰蝮,江淮以北曰虺。」孫炎曰:「江淮以南謂虺爲蝮,廣三寸,頭如拇指,有牙,最*。」郭璞曰:「此自一種蛇,人自名爲蝮虺。今蛇細頸大頭,色如艾,綬文,文間有毛,似豬鬣。鼻上有(鈄)[針]。大者長七八尺。一名反鼻,如虺類。足以明此自一種蛇。」如郭意,此蛇人自名蝮虺,非南北之異。蛇實是蟲,以有鱗,故在《釋魚》,且魚亦蟲之屬也。 VII.箋「大人」至「生女」。 正義曰:以占夢之官,中士耳,而言大人占之,明其法天人所爲,故云「聖人占夢之法占之」。聖人有法解則占之,故《左傳》文公之夢,子犯占之;簡子之夢,問諸史墨,不必要占夢之官乃得占也。此及《無羊》皆云「大人占之」,則占夢者,聖人之法。《正月》云:「召彼故老,訊之占夢。」譏之者,以王不尚道德,專信徵祥,侮慢故老,故刺之。不謂夢不當占也。熊羆大較是山獸,亦居澤在穴,故《韓奕》云:「川澤訏訏,有熊有羆。」《秋官·穴氏》注云:「熊羆之屬,冬藏者也。燒其所食之物於穴外,以誘出之。」是也。 VIII.「乃生」至「君王」。 毛以爲,王前夢熊羆,果有效驗,乃生男子矣。生訖,則寢臥之於牀,尊之。又則衣著之以裳,玩弄之以璋也。裳明習爲卑下,璋見效奉臣職。時已其泣聲大喤喤然,至其長大,皆佩朱芾。於此煌煌然,由王家室之內,或爲諸侯之君,或爲天子 ,故皆佩朱芾也。 鄭唯「裳爲主外事」,「璋比德之有漸」。餘同。 傳「半圭」至「之職」。 正義曰:知「璋,半圭」者,《典瑞》云:「四圭有邸以祀天。兩圭有邸以祀地。圭璧以祀日月。璋邸射以祀山川。」從上而下,遞減其半,故知「半圭曰璋」。「裳,下之飾」,《易·文言》文也。裳爲下飾,以璋配裳,故知見臣之職也。宣王子孫當爲君,而言臣下者,王肅云:「言無生而貴之也。明欲爲君父,當先知爲臣子也。」璋而得爲臣職者,王肅云:「群臣之從王行禮者奉璋。」又《棫樸》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是也。 箋「男子」至「有漸」。 正義曰:箋以下章與此相對。以下女子寢之地,明男子生而臥之牀,尊之也。以下「載衣之裼」,裼是夜臥之衣,故云「裳,晝日衣」也。一晝一夜,明取內外爲義,故知男子衣以裳,明當主外事;女子衣以裼,明當主內事也。女子弄之瓦,瓦,紡塼也,以女子之所有事;明玩以璋者,亦男子之所有事。君子於玉比德焉,故知以璋欲其比德也。玉不用圭而以璋者,明成人之有漸。璋是圭之半,故言漸也。下句乃言「其泣喤喤」,則此所陳,皆在孩幼。《禮記》鄭注云:「人始生在地,男子已寢之牀。」又非始生也。蓋聖人因事記義。子之初生,暫行此禮,不知生經幾日而爲之也。何則?女子不可恆寢於地竟無裳,男子亦不容無褓,且甫言其泣,則未能自弄璋,明暫時示男女之別耳。 箋「芾者」至「黃朱」。 正義曰:箋以經言「室家君王」,則有諸侯與天子而同言朱芾,故云「天子純朱,諸侯黃朱」也。芾從裳色,祭時服纁裳,故芾用朱赤。但芾所以明尊卑,雖同色而有差降。《乾鑿度》以爲,天子之朝朱芾,諸侯之朝赤芾,朱深於赤,故《困卦》注云「朱深云赤」是矣。此論諸侯,則王子或封畿內,或以功德外封,皆爲諸侯也。而文同朱芾,明對文則朱赤深淺有異,散之則皆謂之朱。故天子純朱,明其深也;諸侯黃朱,明其淺也。舉其大色,皆得爲朱芾也。 IX.「乃生女」至「詒罹」。 毛以爲,前夢虺蛇,今乃生女子矣。生訖,則寢臥之於地以卑之,則又衣著之以褓衣,則玩弄之以紡塼,習其所有事也。此女子至其長大,爲行謹慎,無所非法,質少文飾,又無威儀,唯酒[食]事。於是乃謀議之,無於父母而遺之以憂也。若婦禮不謹,爲夫所出,是遺父母以憂。言能恭謹,不遺父母憂也。 鄭唯以儀爲善爲異。餘同。 傳「裼褓也瓦紡塼」。 正義曰:《書傳》說成王之幼云:「在襁褓,褓,縛兒被也。」故箋以爲夜衣。以璋是全器,則瓦非瓦礫而已,故云「瓦,紡磚」。婦人所用瓦唯紡磚而已,故知也。毛以裳爲下飾,則褓不必主內事。侯苞云:「示之方也。」明褓制方令女子方正事人之義。 傳「婦人質無威儀」。 正義曰:以婦人少所交接,故云「質無威儀」,謂無如丈夫折旋揖讓棣棣之多。其婦容之儀則有之矣,故《東山》曰「九十其儀」,言多儀也。 箋「儀善」至「非婦人」。 正義曰:「儀,善」,《釋詁》文也。言有非有善,皆非婦人之事者,婦人,從人者也。家事統於尊,善惡非婦人之所有耳。不謂婦人之行無善惡也。 《斯干》九章,四章章七句,五章章五句。 赞赏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huanshegana.com/csgxgpw/3014.html
- 上一篇文章: 做人,别伤人,别骗人,别负人
- 下一篇文章: 中医临床用药心法要诀值得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