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医药健康地方台

3月2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公布部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信息动态调整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1号)的要求,对部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信息动态进行调整。此次部分中药饮片的挂网采购信息动态调整将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相关单位推送,并于年3月28日生效执行。

梳理发现,此次调整采购信息的中药饮片有个,中药配方颗粒有个。具体包括:

中药饮片:凤凰衣、白鲜皮、生槐米、生红曲、蜜炙紫苏子、蜜麸炒白术、白扁豆衣、槐米炭、炒酸枣仁、墓头回、三棱、白芷、炒苍耳子、生栀子、花椒目、海金沙藤、泽泻、生延胡索等。

中药配方颗粒:巴戟天配方颗粒、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炒桃仁(桃)配方颗粒、川芎配方颗粒、防己配方颗粒、*连(*连)配方颗粒、炒牛蒡子配方颗粒、川射干配方颗粒、骨碎补配方颗粒、酒女贞子配方颗粒、车前草(车前)配方颗粒等。

在调整的中药配方颗粒中,只有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万仕诚药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入选。据了解,天江药业和广东一方制药都是国内中药配方颗粒的头批自主研发企业,生产规模大,市场覆盖面广。从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备案数量来看,两家公司都超过了个,分别为个和个。不过此次纳入上海中药配方颗粒的仅90个(天江药业)、个(一方制药)。

值得一提的是,在年2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放开了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使用限制。并且在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中药配方颗粒须符合药品标准的各项规定。所以在多部*策的推进下,为中药配方颗粒企业敞开了大门,同时也抬高了行业门槛。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表示,对于阳光平台推送信息备注字段增加的参考采购价格信息,医药机构可以根据市场动态调节实际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也可以通过协会网站查询参考。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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