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英民国时期成都平原乡村集镇与农民
民国时期成都平原乡村集镇与农民生活 ——兼论农村基层市场社区理论 作者:李德英,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摘要:年末年初,美国 人类学家施坚雅在其《中国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一组系列论文中提出了“基层市场社区”理论,不仅对美国的中国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在中国学界引起了共鸣,不少学者通过各种方式对这个理论进行评述,或赞同,或批评。我们利用民国时期成都平原的档案资料和相关调查资料,考察当时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与乡村集镇的关系,回应学术界对于施坚雅理论的相关争论。 关键词:施坚雅基层市场社区农民乡村集镇 年末年初,人类学家施坚雅(Skinner)曾在成都平原的高店子(当时属华阳县)做了三个月的社会调查,写出了《中国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一组系列论文,提出了“基层市场社区”理论,不仅对美国的中国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在中国学界引起了共鸣。几十年来,人们利用施氏理论来研究中国的农村市场网络与社会结构,进而扩大到城乡关系和城市与区域的空间分布,近年来对施氏理论的反思和进一步研究也是硕果累累。人们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施氏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所有地区,施氏的六边形市场模式是否太过理想不符合历史事实?还有学者从经验层面批评施氏理论资料支撑不足,通过实证研究来修正施坚雅的某些结论。作为施坚雅理论的重要来源地———成都平原的学者,有必要对学术界的相关争论做出一些回应。尽管施氏理论可能不尽完善,但乡村集市在农村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意义确实不容忽视。对于成都平原而言,乡村集镇可以说是农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活动空间,是农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不拟探讨乡村集市的时间和空间模式,仅从农民日常生活出发,观察乡村集镇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于施氏理论的批评作一点回应。 一、“基层市场社区”理论 所谓“乡村集镇”,是指传统社会中的农村市场,又称为“集市”,它是以地方定期交易为核心的经济流通空间。根据王笛的研究,“在传统社会中,集市总的经济意义主要由三个因素决定:1.它向其经济区提供商品与劳务的作用;2.它在连接经济中心地的销售渠道结构中的地位;3.它在运输网络中的位置”。“这些农村集市是农民之间以及农民和商贩之间进行交易的立足点”,“集市初为小生产者交换和调剂产品的产所,赶场者出售其多余或结剩的产品,换回自己不能生产的日常生活或生产用品”。按照施坚雅的集市体系理论,属于集镇(town)范畴的彼此相连的经济中心地包括:基层市场(standardmarket)、中间市场(intermediatemarket)、中心市场(centralmarket)。 “基层市场”,是地方市场系统的三个等级中 的一级,它是能满足农户所有基本贸易需要的乡村集市。它不仅是市场区域内农户交换商品的场所,也是农产品及手工业品上流到更高级市场系统的起点,也是供应小农消费的货物下流的终点。本文研究的“乡村集镇”主要指这一级市场集镇。“中间市场”,在商品和劳务向上下两方的垂直流动中都处于中间地位。“中心市场”,与基层市场和中间市场相比,通常在流通网络中处于战略性地位,有重要的批发职能。它的设施,一方面,是为了接受输入商品并将其分散到它的下属区域去;另一方面,为了收集地方产品并将其输往其他中心市场或更高一级的都市中心。这三种经济中心地的居民点,分别称之为“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在理想状态下,基层集镇的空间分布意味着18个自然村以六边形围绕着一个集市。 通过包含八层等级的“中心地模式”,即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地方城市、较大城市、区域城市、区域都会、中心都会,将城市与乡村结合起来,这种模式最核心的内容是“市场”,强调人们通过经济关系,进行社会交往,从而形成一个社会网络,人们的活动都在这个网络中进行。这个网络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基层市场社区”(standardmarke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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